使用相關測驗工具時,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應尊重測驗倫理,不得私自影印指導手冊、題本或作答紙,以保障著作者權益,違者註銷其聘書且永不聘用,並視情節議處及追訴應負之法律責任。
(二)施測時應持審慎態度,力求施測結果之公信力,確保受試者權益。違者視情節議處並註銷其聘書。
(三)對評估對象、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應予以尊重,不因其種族、性別、語言、社會背景、身心障礙或其他身分地位之不同,而有所歧視。且
未經受試者本人、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之同意,不得與其他非教育相關人員談論測驗結果等事項,以保障受試者隱私權。違者視情節議處,並註
銷其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