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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聯絡人:特教中心
  • 資料來源:雲林縣教育處

雲林縣政府為有效推動特殊教育,整合雲林縣特殊教育資源,建構完整特殊教育支援系統,提供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行政、評量及教學支援服務,並依特殊教育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及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設立雲林縣政府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本中心任務如下︰ 

(一)整合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相關資源,並協助規劃及分配提供 特殊教育學生所需服務。

(二)建立視障輔導、聽障輔導、相關專業、職業轉銜、評估人員、 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專業支持等專業人力資料庫。

(三)協助各校發覺資賦優異學生並轉介鑑定、通報與建立人力及社 區資料庫。 

(四)加強鑑定與輔導身心障礙及處於離島、偏遠地區,或因經濟、 文化、族群因素需協助之資賦優異學生。 

(五)建立資賦優異學生長期追蹤輔導機制,並提供家長諮詢與親職 教育服務。 

(六)彙集支持網絡運作成效之檢核、建議及中心年度成果報告。 

(七)篩選、鑑定、教育及支持服務需求評估、安置適切性評估等之 評量支持服務。 

(八)辦理學生輔具需求申請、評估、借用、操作訓練、諮詢及維修。

(九)建置學校申請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各單位之作業平臺,並提 供特殊教育學生就學安置、轉銜通報等諮詢服務。

(十)本府臨時交辦事項。